第二屆佛學中級班(1991-1992年)修業報告
學員:梁顯式
試舉《阿含經》中自己最信受的教理,並申其義。
尋求宇宙世界萬有現象的起因,乃至人生的價值意義。為古代印度宗教,哲學家所爭論而不能解決間題。佛陀審察他們的理論,不是落入神意論,便是陷入無因論,於是反覆思考,參照他們思想,或加以改造。在菩提樹下,自悟諸法以因緣性的生滅,而成正等正覺。
諸法以因緣性的生滅──緣起法,即「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依緣起察覺諸法因果相續的關係,人世間一切法,都離不了這個相依相助的關係。因此緣起為阿含根本思想。四諦、十二因緣都是緣起觀對象。而苦、空、無常、無我乃依緣起而成。當時有人疑惑緣起是佛陀的發明,故佛陀特別聲明「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這是肯定緣起為諸法生起的必然性,普遍性,為因果的定律。
佛陀說緣起法的目的,即探求宇宙人生的真理。為了使眾生明白生死相續性的生命,故「我今當說因緣法及緣生法。」使我們瞭解宇宙萬有所有現象是緣生──因緣所生,而現象生成之因──是緣起。因此佛陀說緣生時,強調「法住、法定、法如、法爾、法不離如,法不異如。」視緣生法為不生不滅的法性。並且肯定說「審諦,真,實,不顛倒,如是隨順緣起,是名緣生法。」同時以十二因緣為例,使我們更具體了解緣起,緣生意義,指導我們,從順觀,「乃知大苦聚集。」從逆觀,「乃知純大苦聚滅。」可以這樣說,佛陀四十五年說法,無一不是從緣起的多方開展,後世弘揚佛法者,不論部派佛教時代,或大乘佛教思想,完全是對緣起看法不同,而產生不同宗派,故佛法的特色在緣起。
從緣起來看宇宙人生,是一張互相交織,互相關涉的大網,一切事物,彼此的生滅,都有互相為因,互相有緣的關係,可知每一種事物,都沒有獨立的個性,人也是緣起的存在,亦逃不過這法則,於是佛陀指示我們在這無限的相互關係,延續關係所成「幻網」,去理解人生──世間的一切。
從緣起觀來說,我作一切善惡,既影響別人,更影響自己。當這生的眾緣和因,到了緣盡即散,我作一切,由於業力所引,特別以自我的愛染為本,又展開另一新生命,因此永遠流轉生死苦海,不能自主,若能斬斷無明,即破我執、法執,那麼便能了脫生死,達到「生滅滅己,寂滅為樂」的境地。那是何等自由自在,假如人生的目標在此,那麼我相信,佛法亦不會流傳至今,為什麼?個人就算真的了脫生死,仍是自私,不負責任。從緣起的理法,個人與別人,社會和其他社會,既然是相依相助而生存,故佛法從這意義上,展開社會互助,人生相濟的理論,即大乘佛法所顯示一切菩薩的不辭勞苦,為人群服務,不怕犧牲,救度眾生,而開發人生的價值,一方面自我追求成佛之道,另一方面濟世為懷,共同建設改造社會,把這五濁世界淨化為淨土,才是人生真實價值。
故此,緣起法,一方面既解決宇宙人生萬有現象,同時,另一方面指示我們活在這世界的真實意義,是我深深信受的教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