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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宗的判教思想
作者:錦華
發布時間:2009/5/16
 
 
判教的活動是中國佛教的一個特色。所謂判教者,又稱教判,乃判釋佛陀一代時教之內容。判教亦即是對所有佛經中之各種教義,在內容上作一整理與評介,在地位上作出價值判斷及安排。
 
佛教在印度的發展過程,是先有原始佛教,接著是部派佛教,然後大乘佛教興起,跟著分為空宗和有宗二個大乘派系,最後便是密教的蓬勃,之後佛教在印度便式微了。在每一個時期中分別產生不同的佛教經典,反映當時佛教的思想發展。
 
然而在中國,佛教傳入時並非按照佛教在印度發展的順序傳入,而是小乘系統和大乘系的經典是同一時期隨著佛教思想傳入中國,由於中國人是從經典的內容上去理解佛教,缺乏其歷史背景的認識,因此以為所有經典都是佛陀親口所說,依此來接受其中義理。時間一久,傳來及翻譯的經典愈來愈多,內裡的義理或有不同、或有矛盾,引起了不少解釋上的困難和爭論。為了融通各經典之間的矛盾,顯示各各不相妨礙,於是有判釋佛陀經教的活動產生,希望能夠全面肯定所有經典的價值與地位。從判教的過程上亦可以排列出何者是最高的教義,何者是佛陀最真確的說法,從此建立起自已所宗經典的最重要地位。
 
判教的活動在魏晉時代已經開始進行,南北朝時代眾說紛紜,集其大成而影響深遠者,則首推智者大師之判教論說。他所主張的判教說差不多成為了後來中國佛教中判教論說之代表。天台宗之判教,是將被認為是佛陀所有的教法,分別從三個角度來分類:
 
       Ⅰ.  從說法的時間先後次序 ─── 五時
       Ⅱ.  從說法的方式 ─────── 化儀四教
       Ⅲ.  從說法的內容 ─────── 化法四教
 
以上結合起來便稱為「五時八教」,由此統合了佛陀一代時教之判攝。
 
Ⅰ.五時
 
五時乃華嚴時、阿含時、方等時、般若時及法華涅槃時。這是從教化時間上的區分法,亦是以化導對象的根機和成熟程度為前提的。在《華嚴經》中曾說到釋迦牟尼在菩提樹下,夜睹明星而悟道,於是開始說法,他首先說的就是《華嚴經》,內容乃是說出他的悟道境界,怎料陳義太高,道理太深,說出之後,在座的小乘弟子如聾如啞,一點都不懂。
 
於是佛陀換轉方式教化,施設方便法門,首先以《阿含經》的內容揚化,使弟子透過觀察世間之苦,追尋其苦因,繼而修道斷苦而証滅,得到解脫人生的苦惱。進一步佛陀繼續以方等經教化弟子,方等經即一般的大乘經典,使弟子歸向於大乘。佛再以《般若經》教化弟子,化其執著。
 
最後才以《法華經》和《涅槃經》之意旨,說明以前所說的聲聞乘法、緣覺乘法、菩薩乘法都是為了方便導引鈍根弟子而已。基於「一切眾生悉是佛子」,因此不應停留在二乘或三乘的道路上,依平等的原則,大眾都應該可以成就佛道的。這個才是佛陀教化眾生的真正目的。
 
智者大師建立此五時說法之後,更立「別五時」和「通五時」之分。「別五時」即是以佛陀說法五十年之先後次序來劃分,此可以用一首偈來表示:
 
     「阿含十二方等八,二十二年談般若,
       法華涅槃共八載,華嚴最初三七日。」
 
「通五時」則指出佛陀並不一定按照時間次第來說法的,而是隨時隨地因應弟子之根機,分別說此五時之教化,故可以說是通於五時也。
 
Ⅱ.化儀四教
 
化儀四教即是從佛陀說法的方法及形式上區分為四類。此四教為頓教、漸教、秘密教、不定教。
 
1.頓教───這是佛陀將他所體驗的真理直接說出,毫無保留。這個教法是針對利根的弟子,例如佛說《華嚴經》的時候,大乘根性的弟子便馬上能夠領悟,這種學習方式亦稱之為頓悟。
 
2.漸教───從淺入深,循序漸進,逐步誘導,令弟子一步一步的學習、理解,按步就班地修行,由此而得到解脫,此謂之漸教。這是針對那些鈍根的弟子的,例如佛說的阿含經、方等經、般若經等。佛以此三類經典引導不同根機的弟子,而此學習方式亦稱為漸悟。
 
3.秘密教──佛陀說法,弟子同座聽法,得益不同,或聞大乘法,或聞小乘法,更不知其他人同座,各各皆以為佛只對自已說法,所以稱為秘密教。
 
4.不定教──佛陀對弟子說法,眾弟子一齊聽法,雖互知同座,但因根性不同,領略各異,有聽小乘法而理解為大乘,也有聽聞大乘者理解為小乘等,這種就叫做不定教。
 
以上所談的就是:當佛陀陳述出他的教義的時候,要看受教的人瞭解的方法、瞭解的程度、瞭解的情形,從這樣而分出頓、漸、秘密、不定幾種方式。
 
但智者大師所根據的畢竟是《法華經》,因此他將佛陀說《法華經》的法義判為「非頓、非漸、非秘密、非不定」,而稱之為顯露而決定。因為佛說的《法華經》,若從佛說出其本懷方面看來,可以說它是頓教,但是這個頓教卻又是最究竟、最圓滿的教義,所以又稱作圓頓教。
 
所謂圓頓之教的意義,是指說教的人與受教的人大家是平等的,受教的人始終也會跟說教的人一般,即是說由佛所教導的弟子最終也會成佛的。這種教義不同於三乘,故稱之為「一乘」,一乘就是「佛乘」。這是佛陀出世化度眾生的最終目的,亦是佛教的根本精神所在。在這個情形之下,不能說之為頓、漸、秘密、不定,所以說它是顯露而決定的圓頓教。
 
Ⅲ.化法四教
 
化法四教是對釋迦牟尼所說教法的內容,及其說法的精神的意義來作一分類的。這四教就是藏、通、別、圓四教:
 
1.藏教───藏教是指小乘的三藏教,亦即是小乘的經典,如《四阿含經》、《俱舍論》、《成實論》等。這是以四諦和十二因緣的表面意義作為其主要的教義。以消除生命中的苦惱,追求涅槃解脫作為修道的目標。
 
2.通教───通教是指從小乘到大乘的過渡之說法。此為大乘初門的教法,為三乘共通的教義,如《般若經》、《大寶積經》、《維摩經》及其餘的方等經。
 
3.別教───別教即特殊的教義,為大乘菩薩個別的教法。這個教法不通二乘,超絕小乘,唯談大乘之義理。如《華嚴經》、部份的《般若經》等。
 
4.圓教───圓是完全和究竟之意。此乃大乘究竟之義理,圓滿具足而又無礙的教義,能圓滿遍攝一切眾生,不假方便權說,直顯佛陀之真實義。能夠代表著圓教的經典只有《法華經》和《涅槃經》而已。
 
在這化法四教之區分中,智者大師認為很多經典是帶有二種或三種性質的,如《華嚴經》便是圓中帶別,《般若經》則是圓中帶通、別二種等等,唯有《法華經》是純粹的圓教。因為《法華經》能同時遍攝一切眾生,對一切眾生均有啟迪,以升進其生命方向。另一方面,它開示了佛的本懷,自身卻無特殊的教相,故能普攝群機,凌駕於其他經典之上,成為真正圓滿的教義,所以稱之為「圓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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