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是建立在因果法則的基礎上的。「緣起性空」,是佛陀的一大發現,促使人類思想開創新的一頁。佛陀察覺到宇宙萬物萬事都是由因緣而生,所以叫做「空」。由於「因緣和合」能生果報,「果」又能重薰「因」的種子,種子遇緣又生果,這樣循環不已,佛教稱這現象為「輪迴」。佛教的教化根據都依這為基礎。
「因緣生法」,故本體即空,這「空」是從真諦上去理解,是不能捨掉世間一切以言空的,這是通過空慧觀察而得。佛教思想不是捨棄世間,而是就世間而有以改造,化差別為平等,化汚穢為清淨,化煩惱為菩提,化生死為涅槃。撇開了前者,後者實無所依從;離開了人和世間,也就無佛和淨土意義。
依「因緣」義,人類是要生存互助。依無始無終義,人類不是活了這一生就算了,或連這一生也不能好好的活下去。至於如何能生存,如何有好的生存以及永久的生存等,就不能不從因果去認識。只有從「因、緣、果」上才能確立與表現實質意義和崇高價值。除非是自暴自棄或愚頑的人,凡屬正常的人無不尊重因果的事實,這樣就在道德實踐上有了不可思議的力量。道德實踐中不外善惡、邪正、是非等觀念。我們不願看到一個善人、正人、有正義感的遭到橫逆,我們也不願看到一個無惡不作的小人驕恣一世。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社會乃基於這共同原則制定一個共同的道德標準,合乎這個標準的就是道德,反之就是不道德。道德的就得善報(這裏所謂善報,並不專以金錢權勢生活享受為衡量,即如受人崇敬,名垂不朽也是善報),不道德的就有餘殃。歷史上的唐明皇,初期勵精圖治,造成「開元之治」的局面,成為聖明之君;後來荒淫失政,造成「天寶之亂」,幾乎成為亡國之君。前者是合乎道德的善因,所以得到善果;後者是不合乎道德的惡因,故得惡果。以上所舉雖只一例,綜觀古今中外類似的實例太多,因大家都視之為當然,也就不足為奇。
可是行善的未得善終,作惡的逸樂遐齡,似乎也不乏其例,於是很多人以之譏諷佛教,甚至據以反對因果原理。關於這個問題,佛教界的大德也有過不少的解釋。在此僅想依佛教的生命觀來作說明。佛教是以人類無始以來無盡長的生命着眼,不主張過去的功過可以抵消的。例如一個人過去作了很多的惡,現在即使行善,但是過去惡種子,遇到外緣還是要生惡果的,過去行善,今世作惡,反現善果,其道理是一樣的。不然的話,我以前做了很多惡業,只要現在行了一善,其善報和一貫作善的人相等,豈不太欠公允?那麼又何貴乎行善及早。佛教雖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話,那只是說當放下了屠刀,就有成佛的可能,並非以往的罪業可以一筆勾消。以上是就世間有漏善惡來說的,如果一個人修學佛法,得圓滿正覺,永不為外境薰染,也永不受外緣引發,那時雖不斷惡性,但惡種永不生起。佛教的各種修行法門,都依此理為據。特別是淨土法門,可以「帶業往生」,更是着重外緣清淨的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