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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生死觀
作者:果通法師
發布時間:2013/3/2

 

人的生死問題,是人生哲學的主要課題,因為生前死後,都是無影無蹤,要依靠已知的事物,去演繹思考。這樣就難免產生觀點和角度的差別,所以眾說紛紜,各是其是。本文命題是要說明佛教的看法,不擬批判其他的主張,僅就佛法中的論點提出來說明。
 
一、佛教的緣起觀
 
佛法以有情為中心,論到內心與外境、自己與他人、物與我的看法,唯一的特色,就是「緣起觀」。凡是現象界的一切,都須依仗眾緣和合而生起。佛教是特別破斥「神造」與「實我」的偏計所執;也否定宇宙事物上的「不變性、自有性、實有性、獨存性」,亦即揚棄了哲學上所謂「唯心論、唯物論、本體論」,以及宗教上的「唯神論、唯梵論、真宰論」等種種情執謬見的錯誤觀念。能徹底認識宇宙間的一切,「無不變性、無獨存性、無實在性」,便能徹見萬有的實相,諸法的本真。更進而說明諸法「即有即空」的「緣起中道」,有著否定的意思,即是否定「空」、「有」兩邊,「中」亦不立的徹底絕對的超越精神。「空」或「中道」,是站在絕對客觀的立場,以最銳利的智慧,去鳥瞰透視宇宙全盤事物的真實相。
 
佛法正覺的「緣起觀」,認為一切諸法是生滅相續,輾轉相依的大活動。故佛家的緣起法,不只限於動物界,即山河大地、日月星辰、花果樹木,宇宙間林林總總森羅萬象的事物,都可以用緣起法去說明。古今有部份思想家的謬誤學說,也都可以用緣起法去淨化他,批評他,以至駁斥他。「緣起」或名「因緣生法」,所謂因,是最主要條件,或可說成特性;緣,是次要一般條件,或可說成助力。總之每一事物的生起,必須具備足夠的條件,即使每一事物的毁滅,亦必須具備足使其毁滅的條件。這些條件,即被稱為因緣,事物由因緣生,也由因緣滅。當然人的生滅(死)也不能例外。
 
佛法說,「人以夙生之業為因,而今生受決定之果報。」這是天經地義,但一般人誤以為佛教講業果是屬於宿命論者;殊不知佛教說的「業感緣起」,其深義是建在「諸法一切唯心造」。人生夙業當然由心所造,既由心造,改亦由心。是以人若不能覺知此意亦必為業果之所繫縛;既然覺知,則可以從心改善而消除惡業。佛教以為人的一生,富貴窮通,壽夭生死,並非完全由前生業力所定,因緣果報,是相互因果的,例如前一分鐘的因,這一分鐘加上些改變力量(緣),下一分鐘的果,也就有所改變。佛教這種緣起的真理,是宇宙本來真實的現象,「非佛作,亦非餘人作」。不管信不信佛,都不能逃出這個法則。
 
二、佛教的有情觀
 
佛教把「世界」,分成十大類別:佛、菩薩、聲聞、緣覺、天、人、修羅、畜生、鬼、地獄。前四類屬於聖界,由修行可以證悟得到轉識成智的境地,都不會再流轉生死,不過菩薩、聲聞、緣覺都還可以再進一步,達到佛的究竟果位,佛教稱這四類為「四聖界」。其餘六類,依情識活動,稱為「有情」或「含識」,都是隨業力牽引,互相流轉。
 
前面曾說過,宇宙一切諸法,是生滅相續、輾轉相依的大活動。在從生到滅的一段時間和空間內,給它一個假設的名─「人」,這個名詞就是這樣安立的。佛教對人的觀察,認為是身心和合的統一性。由此可以證明佛法不是唯心論、唯物論,更不是二元論。一切世間學說的過錯,都是執有個實我或實法,而不從流轉相續中,與身心相依中去考察。僅為靜止的、孤立的、機械的分析,成為唯心、唯物、二元多元等不圓滿的偏執學說。佛教的有情觀,是「緣起無我,身心假合」的。分析來說以五蘊、四大、十二處、十八界以明之。
 
五蘊又叫五陰,其含義是五種法聚集在一起,因為它的聚集,陰蔽了本性真如。五蘊是「色、受、想、行、識」五種。色,是物質,不外地、水、火、風,四種性質的物質的假合相。受、想、行、識是精神。再具體一點說,佛教把宇宙間構成物質的一百零八種原素,也看成是因緣和合相,只把它們歸納成地(堅固性)、水(濕性)、火(熱性)、風(動性),四種可以含攝一切物質的物性,既然原素都是假合相,當然這四種物性,也是假合相,所以常說「四大皆空」。「四大」既然都不是真有實體,這個空性也是構成有情體的一個因子。能分別思量地、水、火、風的就是「識」。世間一切無情物質只有地、水、火、風,四大;有情類更有情識(包括受、想、行、識)。
 
再說十二處,「處」是生長門的意思,能引生認識作用而立名。十二處即「六根」:眼、耳、鼻、舌、身(以上是物質)、意(是精神);加上外界的「六塵」:色、聲、香、味、觸(以上是物質)、法(包括色法、心法和非心非色的法)。六根的和合,即有情的身體;為生色的有力因─增上緣,故又名「六處」,此六處中的前五處,為生理機構,是色法。但此色法為極精微而不可以肉眼看到的細色,佛教稱它為「清淨色」,和現代人所謂的視覺神經、聽覺神經、嗅覺神經、味覺神經、觸覺神經相似。意處是精神的泉源。依五處發前五識(眼、耳、鼻、舌、身識),能見五塵;依意處能生情緒(受)、認識(想)、造作(行)。佛的觀察,是從有情中心的立場,再進而說明內心與外界─六塵的關係。
 
十八界,「界」是界別,是說十八界亦可括盡世間一切法。十八界就是六根、六塵和六識。六根和六塵的名相,前面已略為述說;而六識的名稱是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這六識是針對精神─心法─而說的。
 
以上五蘊、四大、十二處、十八界,是佛教的有情身心和合的緣起觀,是說明情為身心和合的相續假相,從念念無常的相續中,輾轉相依沒有獨存中,證明沒有一個實在的我,但肯定有情假名的存在。有情為假名,沒有絕對的不變性,獨存性─勝義無我;有相對存在性、個體性─世俗假我。這個假我,就是本文所討論生死問題的主角。
 
三、佛教的生命觀
 
在前面有情觀中,多次提到相續相依,其意為:觀察一個人,從時間上看,不過是從無始到無終的一個連續階段;從空間看,不過是精神和物質互相依存的和合體,生死只不過是一個階段相。但是我們的命題是生死觀,所以不得不勉強切一個橫斷面,先從生因追尋。前面說過,當「根」「塵」相接,依意處能生情緒(受)、認識(想)、造作(行)。這受、想、行就會造作事物(業),業既造成,不論善惡,都儲藏在自己的生命裏。原來人除了前面所說的眼、耳、鼻、舌、身、意六識以外,還有個專司分別我法的第七「末那識」和專司儲藏的第八「阿賴耶識」。業完成了,就成一種能。這種能藏在第八識中,我們稱這被儲藏的業能為種子,因為它遇緣能生。當一個有情(不限於人)死了以後,這個第八阿賴耶識,儲藏業力功能,帶着業種遇到因緣和合又產生了另一個身體,它的次序大約可分為十二個階段,佛教稱之為「十二因緣」。即: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無明」,就是愚痴,這痴在有情界,從無始以來就相依存在,非修習佛法、轉識成智後不能斷。它是對真理認識不清,依情意而產生了造作的妄業,於是就有行為的作用(行),而成為我們人類現在生命根源的因,也就是眾緣的因。由於有「行」業的力量牽引含藏一切種子的阿賴耶識(識),由此開展下一期生命,這就形成人類由無始刧來習慣所成的虛妄生命。由這隱伏的阿賴耶識結合父精母血,便形成胚胎的物質性及精神性的元素。在這時期內是沒有形相,祇有其名,但它所執取的父精母血是屬於物質;物質是有它的形色,加上了心理狀態的構成,我們對它認識的總對象,稱之為「名色」。當胚胎受滋養後逐漸成長時,再進一步滋長成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根,因為它們能接受外界的事物,所以稱它們為「六入」。六根具足,住胎期滿,脫離母胎,開始和外界接觸,從此階段,一般的認識就是「生」了。
 
宇宙間所有事物既是和合延續的,佛教把它分成四個階段:對現象界而言是「成、住(短暫相)、壞、空」。對有情界來說是「生、老、病、死」。前面已說明了「生」,現在從「老」開始。人出生以後就開始成長,這個成長,在佛教看起來就是從生到滅的連續。當人出生後,和外界接觸,開始領略外境。例如色、聲、香、味、觸,有領略,就有感覺;有感覺,就產生愛恨與感情,簡稱為「受」;有愛恨與情感,就產生需求的慾望,這種慾望,佛教簡稱為「愛」;有了慾望,就產生需求的造作,這種造作,可能須用各種手段,總稱它為「取」;有取,就造成種種的業,這些業的完成,就產生了再生的因,佛教稱它為「有」。有了因,那末命終之後,由業力牽引再去受生,至於生於何道,那就看業力趨向了。這一段稱為「生」。有了生,最後的果自然是老和死。到此已和前面所說的「無明」、「行」的住胎相連接。這十二因緣法是說「三世兩重因果」的,可以順觀,也可以逆觀追因,更可以從一剎那的心思活動觀察十二個階段。
 
四、佛教的輪迴觀
 
按本文的次序,這裏應該談死的問題,但佛法中「死」與「輪迴」是不能分的,死祇是輪迴不已中的一個過程而已。所謂輪迴,就是流轉的意思。佛教所講的輪廻,並不如一般人所想像的,人死後他的靈魂出殼,跑到別的地方去變人、變豬、變狗,那麼直接了當。其實在佛教的思想中,人生時時刻刻都在輪迴中,不過有急緩之分。請看我們身體上的內外物質,分分鐘都在新陳代謝中,新細胞生出,舊細胞死亡,不停的看不見的生滅變異,這就是慢性的輪迴。這種循環生滅現象,在我們不知不覺中往最後的死亡邁進。不惟物質如此,心理活動,也還是剎那變異,現在的我們每一個自己,和在當初母親懷抱中的自己完全不同,在我們的生命裏,已經因受、想、行,造作了新的業力參加進去,逐漸完成再生的因,祇要有再生,必定有再老再死的果。由此可知,未來生、老、死的果,是此生所種的因(業力)。這個因,對此生來說,它是果。果成熟時,自然死亡。試以稻為例,稻草是由稻種(以前的果)生出的,以後插秧,施肥、日光、雨水都是緣。注入這些緣,在稻的本身成為一種力量,開花結果,就是未來的種子,未來的種子現在的果成熟了,現在稻米也該結束了。不過人除了像稻子一樣的物理和生理因素外,尚有心理因素。心理受外界引誘,時時發生變化(變異生滅),變化累積成業力,這業力以其善惡的程度,決定生往天、人、修羅、畜生、餓鬼、地獄、其中一道。在沒有超拔的力量加以改變以前,永遠是這樣死生生死循環不已。
 
佛教分析此「三世兩重因果」,更進一步,教我們如何從這輸迴的漩渦中拔出。超越的辦法有兩種:其一是由「理」入,運用智慧了解輪迴的現象及原理,徹底斷除無明,截斷生死根源;其二是由「行」入,持戒律,諸惡莫作,斷惡因;眾善奉行,修善因。以上乃立於佛教立場對於生死輪迴,略為探源述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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