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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法正人心 — 國學名宿陳道生居士
作者:轉載自《香港佛教》文:俞如
發布時間:2025/8/26

善法正人心 ——

    國學名宿陳道生居士 

 

上世紀六十年代,世道衰微,人心躁動,當時國學名宿陳道生居士在電台主持一檔6分鐘晨間節目,以古今中外聖賢警句,勉人立身行道,深得觀眾擁護。陳居士不僅博古通今,亦精通儒佛。他與明慧法師是莫逆之交,六十年代加法師創辦的明珠佛學社;1980年起擔任該社社長,往後一直秉承明慧法師遺願,發揚明珠社務。陳居士於1984年至1992佃間亦曾擔任香港佛教聯合會董事,熱心護持佛教事業。

 

       陳道生居士,廣東番禺人,1914年生於香港。他自少在澳門接受教育,就讀英文書院,並隨墊師學習中國古文,打下深厚國學基礎,尤其對《論語》、《易經》、堪輿學、人相學等研習甚深。17歲在澳門英文書院畢業後,到香港學習營商,並於 R.H. Kotewall & Co.(旭龢洋行)任職。

 

見佛歡喜  巧結法緣

       陳居士早歲記憶中,有母親晨起虔敬禮佛誦經之音,寒暑無間;每歲除夕,父親必攜他往觀音堂祈福。日治時期,為避戰火,陳居士偕妻兒至韶關定居。閒來無事,他趁機遍遊南華寺、丹霞山各大叢林,見四大金剛、五百羅漢、三寶佛之慈眉銳目、法相莊嚴,皆生歡喜心。

       1945年香港重光,陳居士回港,得知虛雲和尚弟子寬讓法師隱居粉嶺靜修禪院;為求聞法,他與友人羅時憲居士同往參謁,得法師開說《金剛經》及《六祖壇經》。1951年農曆七月初十日,寬讓法師遵照禪宗古皈依開壇,為時年37歲的陳居士皈依三寶。法師開示勉他以出世正因,宏揚佛法,廣度眾生。1967年他在寶林禪寺聖一法師座下再度皈依;同年,受五戒。

 

得師知遇  發心護持

       常言佛緣不可思議,1953年陳居士一次遊大嶼山寶蓮禪寺,初遇任職寺方知客的明慧法師,兩人一見如故,一夕清談,成為莫逆之交。法師為人通脫,不拘世務,對原始佛教之空義與《法華經》開權顯實之理有確切悟解。1966年,法師為弘揚正法,以「破邪顯正」為宗旨,在砵蘭街一間約五百呎單位創辦明珠佛學社,創社元老有梁隱盦校長、黃家樹居士、陳道生居士等人。

       明珠佛學社創立之初,矢志弘揚佛陀原始正法,教以因緣要義,以解脫為修行主旨。為摒除迷信俗習、封建教規,明慧法師立下「五不」章規:

  • 不可設香油箱;
  • 不可向外攀緣;
  • 不可向人募捐;
  • 不可邀人入社;
  • 不可做任何法事及做佛誕以謀取利益。

 

      陳居士等佛學社同仁深知法師苦心,發心大力護持,例如在1972年開辦第一屆佛學班,資金一絲一毫均由社友捐助,從創社至今,所有佛學班開支都是由社友彼此默默分擔,以善心護法。

 

擔起託付  發揚社務

       明慧法師矢志開辦佛學班,弘揚正法,可惜在籌備期間病倒。1971年,法師預知時至,先立下遺書,指名交託陳居士為執行人,並推舉他遞補其在明珠佛學社永遠會員董事的名額。法師再三囑託同仁不可違背五不宗旨,或巧立名目而籌款。這個須恪守原則下發揚社務竹旳重任,法師將之慎重地託付予陳居士,遺書曰:「我與陳道生先生是道義之交,不涉俗利,我最親之人等皆不可反對。」

       明慧法師翌年辭世後,明珠佛學社社長之職先後由梁隱盦校長和陳道生居士繼任。陳居士於1980年起擔任明珠佛學社第三任社長,不負明慧法師所托,佛學社在他的帶領下得到進一步擴展,其任內重要大事包括遷址冠華園、興建佛教明珠學校、重修淨隱居等。

 

大氣電波  儆世勸善

       陳居士是受人尊崇的國學導師,儒佛雙修,談吐溫文爾雅,英語流利;其中西學問皆廣泛涉獵,尤善於旁徵博引,融通知識,舉一反三。他的電台節目廣受聽眾喜愛,主講的《座右銘》節目一做長達13年。七十年代,陳居士每以電台撰講人身份受邀到其他機構主講國學,其廣泛結下的善緣,亦有利於往後明珠佛學社的順利拓展。

 

力主遷址  擴展社務

       明珠佛學社創立初期,位處砵蘭街一幢五百餘呎細小樓宇,佛殿與講堂同在一處。每逢周日講課,社員為了讓出地方給佛學社班上課,都要擠到門口,甚至外面走廊、樓梯等處。佛學社儘管環境狹小,但學習氣氛良好,是當時少數有系統地開辦佛學研究課程的地方,由黃家樹校長主理。佛學社於1968年開辦夜間佛學進修班;1972年開設佛學初階班;隨後又開設為期兩年的進修班;隨後又開設為期兩年的進修班、經論班、佛史專修班等等,讓學員得以由基本教理入手,進而深入教史與教義。隨着師資及課程優良的口碑,佛學班收生反應熱烈,每屆修業學員均有增無減,由最初的十數人,數年間已遞增至逾百人,令地方愈來愈不敷應用,社內乃有遷址之議。

       鑑於明慧法師的「五不」遺訓,時任社長梁隱盦居士擔心社友難有足夠財力遷址,更擔憂將來規模擴大後經濟難以負擔。當時主張遷址最力的是時任執委陳道生居士,得力於他積極物色新址及發起社友籌款,終在1978年購入現址冠華園,成為佛學社擴展社務的關鍵。往後數十年,隨着佛學班長期開辦,社友人數穩定增長,經濟情況亦漸見好轉,可見陳居士當年力主遷址是高瞻遠足的決定。

 

設校弘去  捐資辦學

       陳居士擔任社長後,竭力恪守不向外攀緣的原則下,發揚社務,其中一件大事,當屬1984年創辦的「佛教明珠學校」。陳居士在1982年的新春法會上,透露世界佛教友誼會港澳分區擬與明珠佛學社合創一間佛教小學的意向:「佛教界之事業為『弘法』,教育與弘法息息相關,想同仁必予贊同。」上世紀六十至八十年代,是香港人口增長的黃金期,對教育需求尤見殷切。佛學社希望通過捐辦學校,令年青一代更早親近正法,自利利他,同時亦進一步繼承佛學社設校弘法的宗旨。

      1983年,社長陳道生居士代表明珠佛學社向香港佛教聯合會會長覺光法師提出捐辦學校的意願。經過佛聯會董事會商議,接納由佛學社捐資,作為「佛教明珠學校」的開辦費。在覺光法師的助力下,向教育署申請撥出沙田秦田邨一所樓高7層的小學校舍,為新遷入沙田新市鎮的學童提供二千多個學額。

       佛教明珠學校於1984年開辦,成為佛聯會創立的第11間小學,由覺光法師出任校監、黃家樹居士出任校長、陳道生居士出任校董之一。1984年起,陳居士同時擔任佛聯會董事,至1992年為止。

       作為佛教護法,陳居士亦曾協助其恩師聖一法師為寶林禪寺向政府註冊,並出資買地,定為十方堂口的修行道場。此事可見於1980年寶林禪寺大殿重修所立的碑記。寶林禪寺由悟明法師於1955年開創,1956年悟明法師往生後,寶林禪寺由聖一法師接管。

 

修淨隱居  社務終生不忘

       陳居士長年投身明珠佛學社社務,不僅善於等劃,而且勞心勞力,事事親力親為、出錢出力。1986年,佛學社接收了日久失修的東涌淨隱居,翌年開展修葺工作,經費悉數由陳居士和淨覺法師捐助。陳居士不但出錢,每天還親臨淨隱居視察工程,並偕同全部工作人員午飯,歷時數月,修葺才告完成。位於羅漢寺旁的淨隱居如今仍用作靜修之地,二樓為佛堂,也是舉辦禪修營的場地,利益眾生。

       古人有言:「若智而用私,不若愚而用於公。」常用電台以聖賢警句勉勵世人的陳居士,原來亦嘗引《呂氏春秋》以自勉,也是他長年為佛教善業及社務殫心竭力的寫照。

    「深感知遇之恩,時以社務為念。」1990年,明珠佛學社25周年,陳居士重讀明慧法師遺書時,寫下對亡友當初託付的感言,表達力求拓展社務的心志,時刻不忘。陳居士擔任社長之職自1980年以來便從未卸下,直至2008年捨報往生為止,享年9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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