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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思想與印度傳統思想之異同
作者:陳飛揚
發布時間:2009/5/13

第三屆佛教史專修班(1980-1983年度)修業報告
       

學員:陳飛揚

佛陀創立佛教,受印度傳統思想影響至大,然佛教於印度諸教派中終成為異流三派之一。試就此為文將佛教思想與印度傳統思想之主要異同處申述。

 

甲.  與正統派相同處分析

甲一. 導論

 佛教的言行教化雖在某個程度上不同於世間見解,但在許多方面都曾受到當時傳統婆羅門和較先出的革新思潮所影響。討論佛教不共於印度傳統思想,則不得不先評述印度傳統的吠陀思想及先於佛教的沙門團。

甲二. 吠陀與奧義書


 阿利安人入主印度後的第一部文獻就是「吠陀」,亦稱「明論」。「吠陀」原是歌頌自然界偉大神秘的詩歌,後來則發展為祭祀的頌文及驅邪治病的禁咒。到後來吠陀思想已由對自然的神化崇拜漸變成懷疑神的存在,並漸漸有一元哲學的傾向。


吠陀思想之終極,就是奧義書。奧義書之精神,主要是「梵我合一」之說:眾生是一個個的小我,而梵﹙清淨自在,不受世間影響而且為世間的本源的基本元素﹚是大我,眾生﹙包括植物﹚都是大我所演衍出來的。「我」的形成,共有五種過程,一. 食味所成我,二. 生氣所成我,三. 意識所成我,四. 認識所成我,五. 妙樂所成我。前四種都是虛妄的,第五種則是真實永恆的。妙樂所成我是絕對真實存在的自我,亦即是與大我合一的「小我」。它是永恆存在,不可見、不可思議的。


這個「我」受外界現象的影響,生起認識與感覺,由識的作用,而受外界事物的驅使。意識向外界奔馳,完全繫縛於愛惡,做作種種的業,而流轉於生死,細微的以較簡單的物質﹙如水、空氣﹚來維繫生命,粗糙的靠食物來繼續生命。這就是前四種虛妄的我,在這四種「我」中,找不著恆久的快樂。只有與梵合一,才得到永恆的妙樂,才是真實絕對的,這就是「妙樂所成我」。後來婆羅門對梵的思想則更進一步,以梵我同性而不同體,因而梵與我雖各異,卻由於「性」相同,都是絕對真實和永恆的,由同「性」去使梵我處於同一法則,雖然各各有不同的活動,卻又同性。這樣的梵我合一就由物質的合一轉變為宇宙規律的一致。

奧義書之目的,就是以正確的方法,將各個小我,完全融合在整體的大我,從而得到解脫的妙樂。想脫離一切不實的繫縛,只要通過心性的鍛練,脫離一切煩惱與認識的障礙才能達到。這種鍛鍊叫做瑜伽。瑜伽原義為駕馭牛的工具,後來借用為駕馭控制意識往外奔馳的工具,及與梵「相應」之義。婆羅門練瑜伽去抑制自我的思慮,不去想,連「不想」的念頭都無。定心於一處,藉此融入大我。

小我流轉於現象界﹙生死等﹚,名為「輪迴」,回歸於本體時,是為「解脫」。輪迴的形成,如前所述,在於虛妄的認識,即所謂「無明」。由無明生慾念,而去追求於現象界,造成種種的業,由業而有業力,展轉為因,使「我」繼續輪迴。輪迴之說是劃時代的創見,沒有這理論,因果就無法說得圓滿。這些理論出現於那個時代,為佛教出現的增上緣。

吠陀、奧義書、薄伽梵歌是印度教三大聖典。但薄伽梵歌幾與佛教同時出現,或更後出,故此對原始佛教該無啟示作用。

甲三. 正統派之演衍

印度傳統思想後來演變出數論派,正理論派,勝論派,瑜伽派和前後彌曼差等。


1. 數論派 — 以「金七十論」為主要依據。其主張大致如前,但特立二十五諦,即神我、自性、大、我慢、五唯﹙色聲香味觸﹚、五大﹙地水火風空﹚、五知根﹙眼耳鼻舌皮﹚、五作根﹙口、手、足、大道根、小道根﹚、心根。佛教則有六識﹙眼耳鼻舌身意﹚、六塵﹙色聲香味觸法﹚、四大﹙地水火風﹚等。兩者大致相近,可見佛教確曾受傳統思想之影響。
此派特點在於不承認宇宙間有一無上的主宰,但「神我」卻是宇宙的開始與終極。此說已不是神化的崇拜信仰而轉為一元哲學,基本的本元就是神我。

2. 勝論派 — 為九元論,九種基本元素為地、水、火、風、空、時、方、神、意﹙意識﹚。由此九種元素的能力,功用﹙德﹚去造作業,而產生種種現象﹙同、異、和合﹚。

3. 正理論派 — 側重於「理則學」,佛教的宗、因、喻三支作法的因明學,導源於此。其他如三量﹙現量、比量、聖賢量﹚等均出於此。﹙佛陀實不喜談玄說妙,而且人生以外的問題均不感興趣,因此類問題,與證道無關,並非道因。但佛陀確曾雄滔滔,卻是以彼之矛,攻彼之盾而矣。故此類名相,因明等,非佛教可貴之處。﹚

4. 瑜伽派 — 小我沉溺罪惡,乃與大我分離,若能克欲修行,小我便可與梵合一,相應,而解脫,此為瑜伽之目的。其理論主要在修行瑜伽方面,至於宇宙的前因後果,則在數論的二十五諦上加一諦,名自在天,亦即大神我。由大神我職司善惡果報。這方面屬於梵我同性不同體的論調,而且比數論派對神的觀念濃厚很多。佛陀亦甚重視瑜伽的鍛練﹙差別詳於丙一﹚。

5. 前後彌曼差 — 前彌曼差,亦稱業彌曼差,宗教氣息最濃厚,哲學味最淡。其理論為虔誠的祭祀,可以消除人的罪業,淨化人的心靈,是完全的祭祀萬能主義。表面看來這種是跡近迷信的拜祭,但心意識的業力是由各種業所薰染,至誠至敬的祭祀,的確可以消減業力,佛教亦有﹙類似的﹚懺悔以消除業障,以及近世其他宗教亦有懺悔以除罪惡。

「後彌曼差」派亦稱「智彌曼差」,專研究吠陀之終極部份,故又稱為吠陀之終極 — 吠壇多派。其原理是正統的梵我合一說,是萬物的本源。萬物生於彼或滅亦回歸於彼。梵是一,由一而生萬物,萬物是假象,是虛妄的,而「一」是真實永恆的。可以說「一即一切」,是「一元論」的一種。

乙.  影響佛教之異流

除正統的婆羅門外,當時亦興起甚多新的沙門團。其中較著名者,為六師外道,茲分述如下:

1. 富蘭那、迦葉,是因果倫理的懷疑者,以為善惡只是依習慣而定。為善或為惡,不應有相應的業根,亦無果報可言。這種無善無惡,亦無報應之說,可判為斷見的一種。但例如法官判犯人以死刑,或慈善布施的工役,只是由他人指派而分配布施,他們內心未必有相應之善或惡,且要看其動機為何。佛陀對罪惡之觀念亦其淡,眾生只是在無明貪慾驅使之下而造作。眾生見三界有苦有樂,愛著於樂,而厭惡於苦,佛見三界純為染污,而不著一切。總之所謂善惡均為心志所決定。

2. 末伽黎、拘舍羅,為生命派﹙邪命外道﹚之始祖,主張極端之必然論 (fatalism)。謂人的行為與命運,皆有自然規律,經過數百劫後,自然得解脫。此可說是常見的一種,眾生依一定之規律運行,而宇宙整體卻不變。

3. 阿夷多、翅舍欽婆羅,為純粹的唯物論者。謂人生僅為四大所合成,沒有神我,靈魂之事,死後便一無所有,故此人生之目的,在於尋求快樂。此派亦名「順世派」。此派亦可判為斷見,沒有因果相續之可言。

4. 浮陀、迦旃延,與上相反,是常的一種,謂人生由地、水、火、風、苦、樂、生命七元素所成,依其集散離合,而有生死的現象,其實死後「生命」仍存在,再組合便是新的生命。


5. 耆那教,教主尼乾子、若提子,亦名大雄﹙摩訶毗羅﹚。其教與佛教頗相似,不有神主宰世界﹙但仍信有神的存在﹚,愛護眾生。並且認為植物、地水火風等,均有生命,為愛護眾生,不惜絕食、刻苦禁慾等此與佛教的觀念卻不同。佛教之決定「有情」的定義在於有否六入,受與觸的存在。縱然植物有「識」,而毫無觸受,則無造作業及受果報之可言。故不名「有情」﹙眾生在佛教的異名﹚。而殺盜淫妄四戒與佛教是一致的。


其教理為「命」與「非命」的二元論。命是生命,非命是生命以外之一切法。由命與非命而有漏入,繫縛、戒、寂靜、解脫等。由其落於二元論,已不能與佛教「無邊見」比較。


6. 散惹耶、毘羅梨子,亦名「情趣主義」,實為真理的懷疑者。

丙.  佛教之可貴處

丙一. 如實觀 — 大智慧到彼岸

佛陀之言教,完全是出於宗教目的,為使人人皆能如自己一樣解脫。若與解脫無關的問題,佛陀不會研究。他所注重的,純在人生之成立與活動。並且以實際的考察,去支持自己的理論。這種實際的考察,叫「如是觀」或「如實觀」。以事物的實際情況來考察,方為契入真理的唯一方法。釋迦於未成正覺,仍在修行時,夜於森林中,曾為恐怖所困惑,便研究克服恐怖之法。然而觀其他修行人,對此之刻服方法,均為以「夜當作晝,晝當作夜」,此法為佛陀所不屑為之。又如以禪定入「非想非非想處」作解脫之法,均屬自我麻醉之法,非解脫之方。

如實之觀察,而有直覺之智慧﹙觀照般苦﹚,只為佛教所獨有。如實是不易確定的,不過可循兩面來看,一為「對治」而言,另一為「第一義」而言。為對治自心的顛倒執著,會由世間的生住滅的過程進行如實觀。例如觀一切有為法,如夢幻、如泡影、如露如電,了解世間的無常,不應起執著。而「第一義」﹙勝義﹚則非為對治的如實。諸法實相,離於相待,不著兩邊。

正統派所說的,只是以意識歸入一處,離開一切煩惱、認識的障礙,得到一時的解脫。然而業力仍在,一旦定力消退,依然受認識所縛束、業力所牽引。而佛教則於禪定中如實觀察,澈見一切煩惱與所知的繫縛,產生直覺的警覺,明了習氣如何薰染,而消滅業力的存在。只有習氣、業力的消除,才不致再受牽引,而重入生死。

丙二. 圓滿的因果論 — 緣起無自性

六師外道中,故然有不信因果的,如阿夷多、翅舍欽婆羅﹙順世派﹚的斷見,又如末伽黎、拘舍羅和浮陀、迦旃延的常見,都藐視因果。但正統派對世間的現象均信因果的存在,甚至佛教的十二支緣起法,亦非為佛陀個人的創見。釋迦最初師事之數論派阿邏羅仙人,曾對佛說生死之經過,其所提出的次序為冥初 — 我慢 — 癡心 — 染愛 — 五微塵氣 — 五大 — 煩惱 — 生老死。十二支緣起從何啟示出便可以想到。

然而佛教在因果法上與傳統正統派有何分別呢?

緣起法最明顯的意義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滅」。但正統派的想法卻有差別。雖然世間是因果重重,但「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追本尋源,可見一個最初的因。這個道,在印度正統派叫大我或梵。而小我﹙自我﹚被外界現象所牽引,「就象動物被繫在車上,同樣生息﹙意識的自我﹚被繫在身體上﹙歌讚奧義書第十二章﹚。但自我卻有共同特性可與梵相應。「只要一個人跟身體認同,歡樂與痛苦就無窮。但歡樂與痛苦都無法觸及那不跟身體認同的﹙自我﹚」。可見雖然正統派是談因果,但到最後的自我或最初的第一因,都是不受其他事物所影響。它具有的特性為:一. 只有它能生萬物,萬物卻不是它的因。二. 它是常住不變的,但它亦是與一切事物斷絕關係的。這可分動態和靜態來看。

但佛卻對這個梵的觀念挑戰。佛陀說「無始以來,求諸本際﹙第一因﹚而不可得」,提倡徹底的因果論。由於一切現象都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故此不信有一法是不由任何事物為因而生起或存在的。他提出的因果論是相續的,互為因緣的,而又無始無終的。最常用的例子是十二緣起,由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憂悲苦惱等,由苦惱,加深無明,而再為因果。可見無明的增減或有無都非無因的。三法印最能指出緣起無自性﹙自性指上述梵與自我的特性,即第一因,常斷等﹚的立場。三法印是「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由於無常,故此所謂四姓階級、貴賤、賢愚、善惡都可改變 ﹙註﹚。

綜合以上所說,可作如下之總結:

平等不二 — 諸行無常 — 反婆羅門至上               
積極改變人生 — 涅槃寂靜 — 三法印 — 緣起無自性 

非神教 — 諸法無我 — 反吠陀天啟 — 反祭祀萬能

甲部所論的正派與異派,有一元論、二元論等等,都與佛教相違,而六師外道的順世派的斷見和浮陀、迦旃延的常見卻是別一種形式的自性見,亦與佛教相違。

耆那教雖然與佛教相似,卻屬於「命」與「非命」的二元論,兼且對地、水、火、風、植物等皆認為有生命,而不肯服用﹙愛惜生命﹚,以致作極端的苦行、絕食、不穿衣等。佛陀批評此派與順世派:「形在苦者,心則惱亂,身在樂者,情則落著,是以苦樂,兩非道因」。由緣起法觀之,以這種行為折磨身心,所做成的業,與加害他人無異,不單只不可以解脫,更會令意識留存惡劣的業力,有不良的苦報。

丙三. 不異生死的涅槃論

佛教與正統婆羅門教均有涅槃解脫的理論,但兩者對世間與出世間的現象有不同的見解,對涅槃的實踐當然不同。

前面亦提及,正統派以梵我合一為解脫涅槃的方法,以此妙樂的自我為永恆。佛教卻不信神是最高的主宰。而涅槃之道,則以禪定如實觀察一切法無自性,從無自性見中解除一切執著,長久實踐逆觀緣起,消除及直覺地不受一切繫縛的因緣,是為涅槃。﹙中論「不受諸因緣,是名為涅槃」﹚

涅槃與生死既然並非截然的兩回事,則「涅槃」後會否再受牽引,流轉生死呢?若然不會,則以何因緣而得永恆的「涅槃」?解深密經有如下的一段話,頗能解答上面的問難:『觀自在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何因緣故,菩薩所得波羅密多諸可愛果及諸異熟常無有盡?波羅密多亦無有盡?」佛告觀自在菩薩曰:「善男子﹗展轉相依生起,修習無間斷故」。』

正如流轉生死一樣,由無明而致生死,由生死再加深無明,展轉互為因果。這是順觀緣起。逆觀緣起,由諸修行的因而得所修果報,再以此果報為因緣,展轉相依,更以勇猛精進的作意,涅槃是無盡的。不過佛種、涅槃均從緣起。

註:
 「我」與「無我」的問題:佛陀雖說「無我」,但說無我也不過是對治悉壇,非第一義悉檀,正如龍樹說:「諸佛或說我,或說於無我,諸法實相中,無我無非我」。可見說常樂我靜及無常、苦、無我、不靜的經典都是先於龍樹而出現的。而佛在對婆蹉踵的問題上緘默,顯示第一義的深義非用言語可以說明的。一落言詮,便則執著。不容否認者,是變動的我,仍具改變的力量,而佛陀最後叮囑阿難:「自依止,法依止,莫異依止。」

「我」的觀念要去除,才能達致無所執著,平等不二。然而修行者信有佛性而此性仍在自心,則依然以自我為依歸,修行上可能較無「我」去依憑容易。信有自性是不能解除極微的繫縛,常樂我淨不是諸法實相,卻會不會是修行的理想?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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