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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與印度傳統思想之異同
作者:黃俊威
發布時間:2009/5/13
第一屆佛教史專修班 (1976至1978年) 修業報告
學員:黃俊威
 
佛陀創立佛教受印度傳統思想影響至大然佛教於印度諸教派中終成為異流三派之一,試就此為文將佛教思想與印度傳統思想之主要異同處排比申述。
 
在公元前五百多年左右,印度正是處於政治上的黑暗時代,婆羅門貴族的專橫,四階級制度的嚴分,使人民生活幾陷於水深火熱之中,統治階級高枕無憂,被統治者則淪為賤民奴隸,萬刧不復。這一種黑暗的政治制度,郤促成了一般知識份子對生命存在價值觀的懷疑,同時更對婆羅門教的所謂絕對真理的信仰,有所動搖。他們都一致認為他們為生存所付出的痛苦代價,實在太大了,於是便懇切地渴望能尋找出人生價值的最終目的。這正仿似我國春秋戰國時諸子百家爭鳴一般,而印度的各派哲學思想派系也因此而大放異彩,故此這個時期也可說是印度哲學思想的黃金時代。
 
當時在印度所產生的哲學思想,若以吠陀經典為依據作劃分標準,大致可歸納為兩大派系;即直承吠陀經權威之正統派及反對吠陀經權威之非正統派而佛教和耆那教都屬後一派。
 
在佛陀時代,真正能權威地代表了印度傳統思想的宗教,便是婆羅門教。婆羅門貴族更將人民劃分為婆羅門、剎帝利、毗舍和首陀羅等四姓階級,藉以達到政教合一的統治目的。
 
在婆羅門的宇宙論和生命觀認為,梵天創造萬有,以婆羅門貴族為上品,據梨俱吠陀所說:從那羅延天臍中生大蓮花,從大蓮花生大梵天,從大梵天口生婆羅門,兩肩生剎帝利、腿生毗舍、腳生首陀羅。逐有婆羅門、剎帝利、毗舍及首陀羅四階級的劃分。
 
這種宇宙創造的階級論,在佛陀的緣起論中根本不能成立。佛陀認為:
(1)宇宙萬有,皆因緣和合而生,本性皆空故非自生或他生。
(2)諸行無常,一切在變,一切既變,故無永恒之靈魂上帝「大梵天」。
(3)生命無始,乃因業力所感及十二因緣相續循環而生,故無第一因。
 
在佛陀的「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的慈悲平等精神中,更不容有所謂四姓階級觀念存在,在佛陀所覺悟的真如平等、佛性平等、業報平等、究竟平等的真理中,知道人性和人權,本來平等,了無差別。既然如此,則人類更不應存有階級歧視之偏見,故此對當時婆羅門教狹獈思想,真是一個當頭棒喝。
 
其次,佛陀更以慈悲理智的論點,反對當時婆羅門的祭祀謬誤,因為祭祀的動機,不外下列四點:
 
(1) 敬神畏鬼是「無明」的作崇,因恐懼而求免禍。
(2) 感恩頌神無非為「滿足」之心理,以祭祀謝神。
(3) 祈禱求福已帶有「交易」性質,以供奉來交換庇佑。
(4) 懺悔贖罪乃深信「抵消」作用,以犧牲代罪。
 
當中的殺生以為犧牲祭祀,已大違佛陀慈悲本旨,更何況佛教是無神論者,故此這種借宗教為名,以謀生渡日為實的祭祀作風,在佛陀的眼中根本毫無意義。
 
有關輪迴問題,雖然婆羅門教也有此項主張,但在婆羅門教則認為人死後依然投胎而為同一姓之人,故最上等的靈魂,得投胎而為婆羅門僧侶,最下等的靈魂則投生為低等庶民或動物。
 
這種論調,顯然就是種族歧視的階級輪迴論,也是亞利安人藉以鞏固本身地位以作為永遠統治者的思想。在佛陀的觀點看來,更屬無稽,因為依佛教的理論,輪迴乃有情造業的結果,這是業力作用的因果律,祇要無明不破,般若不生,輪迴也就不會停止。至於投胎轉生的決定,則完全按個人業力不同而異,所以今生為人,來生不一定再得人身,也更不一定會是某種姓之人,而轉生的介體,是變異的種子識而非永恒不變的靈魂。故佛教的業報平等的輪迴論,比諸婆羅門教的階級壟斷輪迴論,更能表現出佛陀的平等胸懷,徹底地擺脫了種族階級的狹窄觀念。
 
在解脫的思想方面,婆羅門教是主張以祭祀為主,如支持婆羅門祭祀儀式主義的彌曼沙學派認為,吠陀所規定祭祀儀式是對的,唯有通過祭祀的實踐而得到知識及自我控制,漸至業力被破壞,一切痛苦也隨即消滅而最後與梵天結合而得自由解脫。這種徒具形式缺乏生氣的祭祀,根本就不能達到解脫的目標,而祗能作為婆羅門祭師的唯一生活依據而已。在佛陀的覺悟中認為,徒有祭祀是不能達到最後的解脫──湼槃,而唯有通過認清四諦的苦、集、滅、道和十二因緣,然後遵此漸次修行,斷除妄業,最後無明破則情慾斷,妄念止而輪迴息,這樣可達到解脫之境,而親證無上湼槃。
 
佛陀以個人努力所悟到的真理,布施眾生,使他們都有機會得到解脫,永斷輪迴之苦。故此佛教的教義,雖當時並無經論,而信徒日增。比之婆羅門教以吠陀經典視作一切知識的來源和絕對權威,這種武斷的態度,與佛陀由覺悟所得的真理當然大異具趣。故此佛教的教義,在當時是活的教義,因為它是依據佛陀的說法作標準。而婆羅門教則抱殘守缺地死依吠陀經的教義,缺乏生氣。如此看來,佛教在當時是依人「佛陀」的宗教,而婆羅門教則是依經「吠陀經」的宗教。這是兩者宗教思想最大差別的地方。
 
綜觀佛陀的思想,雖曰出自佛陀的覺悟,但郤不能全面否認他是沒有受到印度傳統婆羅門教和非吠陀學派的思想影響,然而他郤能兼取其中和之道而加以淨化整理。故佛教在某些地方,都不免與印度傳統思想有共通之處。
 
例如實踐原則便是佛教和婆羅門教的共同特色,藉實踐以導致生活的真正理想,從而開啟生命之光,這種實踐運動的產生,是基於對人生痛苦來源的探索,以求一個徹底解決的方法而產生的。
 
業的觀念,佛教和其他各派都一致認為一切果報都是由業感所產生的。如婆羅門教所說:大梵天是根據業律來創造世界,而只有大梵天能控制我們的善惡果報和階級,使我們永享苦樂。而佛教與耆那教及數論派等則主張,業律是自發性的,世界秩序的來源,直接以業律解釋即可,而無須有假設上帝「大梵天」的必要。
 
無明都是佛教和印度各派思想所一致主張的。無明是一切眾生痛苦的根源,由於無明蒙蔽了我們的真如本性,以致永遠沈淪於生死輪迴之中,不能解脫。佛教、耆那教、數論、吠檀多、正論和勝論各派,都共同相信,透過辯證法所得到的真理,祇是片面的事實,而非全面。這種習染已深的偏見,乃由於長期生活在某特定的環境所形成的。唯一有効的糾正方法,便是經常不斷地作觀想、反省、自我控制及禪定,藉以克服本能的盲目衝動,從而使行為完全納入理性的支配底下。
 
克服無明,培養大慈大悲的精神,更為佛教所主張,佛教認為行為與知識的感宫不是被抑制,而只是被轉變為高等的自我服務。
解脫的觀念,除加爾瓦卡一派外,所有的學派都一致視為生命的最高目標。
 
在解脫的境界中,痛苦全然泯滅。此境界在佛教稱為「湼槃」。
 
總括而論,佛教在當時能受到一般人民的擁護和愛戴,完全是基於它的慈悲平等精神與及對生命觀的創新解釋,加以佛陀有教無類的襟懷,使人民對婆羅門教的絕對神權主義的狹窄思想漸感厭惡,從而投向佛教的寬大懷抱。這足以證明,人類所渴望得到的,是全面而客觀的真理,而非偏頗而主觀的神權絕對論。
 
從歐洲近代科學文明以觀之,人類智慧文明之所以能夠開啟,完全是由於能徹底地擺脫神權主義的枷鎖,思想上從而得到發展自由所致。這是一般的理性主義者所支持的論據。由於佛教在當時能徹底地道破神權迷信,首倡理性主義,故能成為印度新思想的主流,最後更成為世界四大宗教之一,使人類對生命價值的深入探討,進入了一個創新的思想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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